烟台专利:如:09年1月1日在美国提出一个专利申请,09年6月1日就相同专利又在中国提出申请,则在中国的申请可视为系09年1月1日提出的。与其他人在09年1月1日之后就同一主题所提出的申请相比,在申请日方面享有优先的地位,这就是优先权一词的由来。
优先权原则源自1883年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目的是为了便于缔约国国民在其本国提出专利或者商标申请后向其他缔约国提出申请。
所谓“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在一个缔约国第一次提出申请后,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就同一主题向其他缔约国申请保护,其在后申请可在某些方面被视为是在第一次申请的申请日提出的。换句话说,在一定期限内,申请人提出的在后申请可视为第一次的申请日提出的